興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冬春季節(jié)來臨,森林防火形勢嚴峻。為有效做好森林火災防控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研究,特發(fā)布此令:
一、禁火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二、禁火范圍:興仁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林區(qū)、草地及距離林區(qū)、草地邊緣200米范圍。
三、禁火規(guī)定:在禁火期和禁火區(qū)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qū)域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下列行為一律禁止: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焚墳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田基草、秸稈、果園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地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管控措施:禁火期嚴格實行野外火源管控。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市應急局、市林業(yè)局、市森林公安(森林警察大隊)等部門將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火災防控工作。
(一)加強野外用火巡查。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滅,違規(guī)就罰,違法就拘。
(二)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對重點區(qū)域、重點地段、重點路口設卡盤查,杜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攜帶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qū)域。
(三)做好應急保障準備。發(fā)生火警火情,迅速組織力量科學撲火,杜絕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
廣大人民群眾應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發(fā)現禁火區(qū)域有用火行為應主動勸止并提醒撲滅,用火人不聽勸止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發(fā)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積極引導和配合有開展撲救,嚴防火勢擴大。
五、違法處理:違反本禁令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火情電話:
0859-6211179(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局>)
0859-6212205(市林業(yè)局值班室)
0859-6213644(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警察大隊>值班室)
興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