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新市民住房公積金制度”政策解讀
2018年04月18日 10:19:14來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網 作者:州公積金管理中心
1.“新市民”如何界定?
州外戶籍、州內農村戶籍在我州城鎮(zhèn)居住6個月以上的常住人口,包含在我州范圍內參加易地扶貧搬遷進入城鎮(zhèn)就業(yè)或勞動轉移就業(yè),以及在本州就業(yè)的進城落戶農民。
2.“新市民”繳交公積金有些什么條件?
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有穩(wěn)定經濟收入來源,個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諾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均享有住房公積金制度賦予的權利。
3.“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用人單位與“新市民”簽訂勞動合同在6個月以上的,由用人單位到所在管理部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xù);自主創(chuàng)業(yè)或從事自由職業(yè)的“新市民”按自愿原則以個人名義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4.“新市民”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shù)有何規(guī)定?
在5%-12%范圍內合理確定,個人與單位按1:1配比。繳存基數(shù)不超過州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低于州人社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5.“新市民”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利息嗎?
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計息(目前執(zhí)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6.“新市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么條件?
“新市民”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在黔西南州范圍內購買、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補息貸款。在繳存地以外地區(qū)購房,可以到州公積金中心所屬管理部出具繳存證明,按照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異地貸款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后有哪些義務?
按時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后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8.補息貸款指的是什么?
在住房公積金資金緊張時,“新市民”購買、大修自住住房可向商業(yè)銀行申請辦理住房貸款,貸款人按商業(yè)住房貸款利率償還貸款本息,超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部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貼息補差,按季度補貼給貸款人。
9.“新市民”以個人名義繳交住房公積金有何規(guī)定?
“新市民”以個人名義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州公積金中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范圍內合理確定月繳存額。申請繳存后自愿銷戶提取的,一年內不能再次以個人名義申請繳存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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