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建設局原局長蔣瑞來受審 涉嫌受賄192萬
亮點黔西南訊 10月12日下午,歷任興義市政協(xié)副主席、興義市桔山新區(qū)工委會主任、黔西南州政協(xié)常務副秘書長、州建設局局長等職務的正縣級領導干部蔣瑞來受賄一案在黔西南州中院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蔣瑞來在其2002年至2008年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在黔西南州林業(yè)局舊址土地開發(fā)的項目招標、興義大道、桔山大道綠化、神奇東路征地、北京路、遵義路立交橋項目招標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92萬元、美金1萬元及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價值人民幣約99.99萬元的住房一套,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將對該案進行擇期宣判。(陸金鳳 攝影報道)
在當天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分別指控蔣瑞來八起受賄犯罪事實:一,為沒有房開資質的黔西南州內(nèi)某公司虛假提供相關土地出讓等證明,使其在黔西南州林業(yè)局舊址土地開發(fā)的項目招標中有資格競標,事成后,該沒有房開資質的公司賄賂其價值999896元的云南昆明市房屋一套;二,為興義市某商貿(mào)公司及吳某承接興義市“惠實花園”住宅小區(qū)二標段、“康居家飾建材城”項目、木浪河水庫北干渠高填方段渠道改道工程、興義廣場綠化工程、桔山大道綠化等工程中提供幫助,并個人決定向屋低價出讓800余平方米土地,從2002年至2008年期間,分九次收受該公司法人吳某賄賂100萬元及吳某個人賄賂26萬元;三,為遵義某房地產(chǎn)公司法定代表人殷某在興義市神奇東路“花月商貿(mào)城”項目征地及繳納土地出讓金方面給予幫助,該幫助為該項目所征土地為基本農(nóng)田,按規(guī)定不能作為房開用地,蔣瑞來幫助該公司改變土地用途,事成后,收受該公司法人代表殷某賄賂人民幣30萬元;四,為肖某、陶某承接下五屯南村楓林項目及興義市會展中心項目中提供幫助,收受賄賂人民幣10萬元;五,為一家無資金、無資質州內(nèi)某單位提供虛假土地轉讓手續(xù),收受賄賂5萬元;六,為歐某開發(fā)興義市遵義路與沙井路交叉處一宗5、63畝土地及“瑞金商住樓工程”項目提供幫助,因該宗土地面積較有限又處在黃金地段,為利益最大化,蔣瑞來為該項目增容積,事成后,于2004年10月至2007年2月期間先后四次收受歐某、許某賄賂美金1萬元,收受歐某賄賂人民幣6萬元;七,為興義市北京路、遵義路立交橋項目的實際承建人陳某在招標過程中提供幫助,事成后,收受陳某賄賂10萬元;八,為許某、鐘某等開發(fā)“金鉆豪城”房開項目提供幫助,事成后收受許某、鐘某賄賂人民幣5萬元。以上指控,公訴機關當庭提供了蔣瑞來的供述、證人證言、屬證等。(據(jù)中國黔西南 記者彭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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