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酒后被罵幾句 便將他人殺死
亮點黔西南訊 9月9日,晴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州公安局的大力協(xié)助下,迅速破獲一起故意傷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盧某與被害人李某無冤無仇,只因酒后李某罵了盧某幾句,盧某便大動殺機,將李某殺傷致死。
9月9日8時10分,晴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蓮城派出所電話報稱:在中心街大操場旁邊路上有一40多歲中年男人睡在地上,頭部有傷口,地上有大量血跡,120急救車送至晴隆濟康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死因不明,請派員勘查現場。因案件發(fā)生在縣城中心地帶,時逢趕集天,且又在貴州省“酒博會”開幕期間和黨的十八大召開之際。接報后,晴隆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經過現場勘查、走訪和案件信息研判,死者李某,男,彝族,1968年3月5日出生,晴隆縣沙子鎮(zhèn)硯瓦村利寨組。隨后,民警又詳細對李某的生活、行蹤軌跡進行了研判,最終發(fā)現在9月9日2時30分,一名全身黑色裝扮的男子與李某一起從新時代往大操場方向行走,隨后該男子于4時30分又回到現場。專案民警經過偵查,很快鎖定了該男子為盧某,馬場鄉(xiāng)木業(yè)村人。9月9日21時,犯罪嫌疑人在晴隆縣連城鎮(zhèn)中心街被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出帶血的水果刀一把。
經審訊,盧某交待,9月9日2時30分許,其酒后在蓮城鎮(zhèn)中心街地稅局(新時代)三岔路口遇上受害人李某,李某亂罵他,本來當時就想打李某,但見周圍人多,便沒動手,于是將受害人李某以扶的方式拉到新馬路下大操場路口進行毆打,將李某摔倒在地,后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傷李某頭部、臀部、手臂等部位,后逃回東街自己租屋睡覺,導致李某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已被晴隆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仍在進行中。(胡磊 報道)